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规定,我校横向科研收入(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科研服务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范围。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校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由3%变为6%,涉税科研收入的计税方法变更如下表:
| 变动因素 |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前) | 一般纳税人(变更后) |
| 税率/征收率 | 3% | 6% |
| 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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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到账金额÷(1+3%)×3%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到账金额÷(1+6%)×6% 注: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应纳税额越少 |
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有以下相关注意事项:
一、取得科研收入、向来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税务局允许我校使用的发票有“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和“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两种发票。
专票开具对象:主要用于来款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款单位取得专票后可做增值税进项抵扣。
普票开具对象:主要用于来款单位是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款单位取得普票后不能抵扣。
2、我校增值税发票开具对象原则上为横向科研合同的来款单位,部分纵向项目为来款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再转拨给我单位的款项(如市社科联项目),或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取得的从承担单位转拨来的纵向项目经费,如果来款单位索要发票,参照横向科研合同方式开具普票。
3、符合免税要求并已办理了免税备案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项目只能开具零税率的普票,来款单位不可做进项税额抵扣。
4、开具专票的项目不能申请免税退税,即对于涉及退税业务的项目只能开具普票,不能开具专票。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首先向来款单位落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普票或专票)。
2、首次开具专票,请向来款单位获取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联系电话(含区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并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
3、对于增值税发票,当月开票错误的,在发票齐联且付款方未认证的情况下可于当月作废换票;次月换票的需通过网络报送税务局审批后开红字发票方可换票。因税务局批准的发票数量有限及审批时间限制,且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票据资源的浪费,项目负责人务必与来款单位协商好发票种类,确保提供的来款单位信息准确,并当场核对拟打印发票信息无误。
三、发生科研经费支出、向收款单位取得增值税发票时:
进项税额是指购买方或接受方在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具体到学校科研方面,是指科研人员在从事科研业务过程中所购入的与科研业务密切相关的非自用材料(或相关应税服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的确定:即购入非自用材料或应税服务时所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下,对科研项目而言,在销项税额(即到账金额÷(1+6%)×6%)既定的情况下,若进项税额越大则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越少。但增值税政策对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严格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对进项税额解读如下:
1、必须从收款单位取得专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普票不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2、必须与科研业务密切相关。即,若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与科研业务无直接关联则不得抵扣。
3、必须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从未缴纳过增值税(通俗理解: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来款单位),即便科研项目在购入材料时能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
4、必须是非免税项目。即,若科研项目属于已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的免税项目则不得抵扣。
5、2015年12月1日以前向来款单位开具过增值税税率为3%的普票的项目,与收入相匹配的支出即使能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四、进项税额抵扣办理流程:
1、科研人员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能够进行抵扣的前提下(一般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或发生材料、设备购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可要求收款单位开具专票,用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同时向收款单位提供我校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
2、报账人向财务处涉税业务岗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表)、加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的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涉及到开具笼统名称的专票还需附加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专票发票联需单独填写报销单,不可与其他非专票粘贴在一起。
3、财务处涉税业务岗审核专票事项的相关性及项目经费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开支,并将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专票通过专用扫描仪扫描认证。
4、专票认证通过后,涉税业务岗将审核结果填写在《申请表》内,同时在专票背面加盖“已认证”印章并留存抵扣联,报账人持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专票发票联到审核报销岗进行报销。若申请抵扣的事项是购买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认证后报销前还需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资产管理员应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按照不含税款的金额录入资产的单价。
五、办理进项税额抵扣的注意事项:
1、专票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为180天,即要求从开票日期起180天之内完成认证,请项目组成员取得专票后尽快到财务处办理。
2、进项税额抵扣必须在认证当月进行。因此当月已经认证的专票需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报销。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暂停办理涉及资产登记手续的认证抵扣事项。
3、认证的专票抵扣联要求票面整洁、清晰,如有褶皱或揉搓、盖章位置不对、在票面上签名和文字说明等,使得票面不清晰,可能造成无法认证而不得抵扣(请勿在专票抵扣联票面上签名和做文字说明)。
4、进项发票一定要保证票面上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购货方税号、销货方税号、不含税总金额、总税额、密码区、二维码等要素内容字迹清楚,且没有划痕。
5、认证后,如果属于“无法认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认证不符”中的“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发票可退回收款单位,并由收款单位重开,其余情况都无法通过认证。
6、国家对增值税的抵扣有严格规定,对存在购买、使用虚假发票或利用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涉税违法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财务处
2016年4月8日
附增值税发票样板(图片来源于网络)
1、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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